连州市曼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:
我局于2022年4月24日立案受理你单位拖欠谢雪英等人劳动报酬一案(连人社监字〔2022〕第15号),现已结案,我局于2023年2月7日对该案作出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》,内容如下:你(单位)因拖欠离职员工林伟平、谢雪英、黄燕玲、黄丽聪、容华丽、覃勇丽和冯彩娣7人2022年2月下半月至4月19日的工资以及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,拖欠在职员工彭志辉1人2022年4月的工资 ,违反了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十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,我局于2022年7月5日向你(单位)送达了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2〕第15号)。
因你(单位)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(单位)催告,请你(单位)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。逾期仍未履行的,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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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